起重量又称额定起重量,是指起重机实际允许的起吊大负荷量,以吨(t)为单位。
桥式起重机起重量有5、10(单钩)、15/3、20/5、30/5、50/lO、75/20、100/20、125/20、150/30、200/30、250/30t(双钩)等多种。数字中的分子为主钩起重量,分母为副钩起重量。
桥式起重机是现代工业生产和起重运输中实现生产过程机械化、自动化的重要工具和设备。 所以桥式起重机在室内外工矿企业、钢铁化工、铁路交通、港口码头以及物流周转等部门和场所均得到广泛的运用。
注意事项
(1)每台起重机在明显的地方挂上额定起重量的标牌。
(2)工作中,桥架上不许有人或用吊钩运送人。
(3)无操作证和酒后都不许驾驶起重机。
(4)操作中精神集中、不许谈话、吸烟或做无关的事情。
(5)车上要清洁干净;不许乱放设备、工具、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
(6)起重机不允许超荷使用。
(7)下列情况不许起吊:捆绑不牢;机件超负荷;信号不明;斜拉;埋或冻在地里的物件;被吊物件上有人;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易燃品、易爆器和危险品;过满的液体物品;钢丝绳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升降机构有故障。
(8)起重机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钩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离地面2m以上。如果越过障碍物时,须超过障碍物0.5m高。
(9)对吊运小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允许两个机构同时动作;吊大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则只可以一个机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