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场所防爆电气相机的检查和维护
防爆电气相机的检查和维护应由符合规定条件的有资质的人员进行,这些人员应经过包括各种防爆型式、安装实践、相关规章和规程以及危险场所分类的一般原理等在内的业务培训,这些人员还应接受适当的继续教育或定期培训,并具备相关经验和经过培训的资质证书。
7.2.1 补救措施和相机更换
所有相机应按要求注明一般条件,必要时应采取一些适当的补救措施。应注意保持相机防爆型式的完整性;这可以要求与制造商协商。更换零部件应按照有关安全文件的要求进行。
安全文件中规定的对相机安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的零部件,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应进行更换。
注1:应注意避免与制造商降低静电影响的措施发生冲突。
注2:更换照明装置的灯泡时,按灯具标志规定的光源功率和型号,否则可能造成温度过高。
注3:透明件的腐蚀、涂漆或遮挡,或者照明装置的安装不正确均能导致温度过高。
7.2.3 停机
如果在维护时将电气相机等装置停机,裸露的导线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正确连接到相应的外壳内;
b)与所有供电电源断开,并使其绝缘;
c)与所有供电源断开并接地。
如果电气相机停止使用,与之相关的所有供电电源的导线均应被断开、拆除,或者正确连接到相应的外壳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