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patent] 一项发明创造的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享权益。
详细解释: (在中国古代的解释是1,2,3)
1、专谋私利。《左传·哀公十六年》:“若将专利以倾王室,不顾楚国,有死不能。”《史记·周本纪》:“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
2、垄断某种生产或流通以掠取厚利。 汉桓宽《论·复古》:“古者名山大泽不以封,为天下之专利也。”《明史·张四维传》:“御史郜永春视盐河东,言盐法之坏,由势要横行,大商专利。”
3、专一而敏锐。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人生幼小,精神专利,长成之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
4、专利权、专利财产权。
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1.按《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5条的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按《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5条的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
a. 科学发现;
b.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c.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d. 动物和植物品种;
e.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f.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但对上款第d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2012年12年11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发布报告显示,尽管经济表现欠佳,但2011年专利申请量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就本国专利部门受理的专利申请数而言,中国已成为大专利申请国。
报告指出,2011年,中国受理了超过52万件专利申请,美国为50万件,日本34万件。中国继2010年超过日本后,2011年又超过美国,成为大专利申请国。
当天在日内瓦万国宫举行的记者会上,世界知识产权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表示,尽管不能单纯从各国的知识产权申请数量上进行简单比较,但数据表明,在创新方面以往西方国家完全的格局已发生变化。
2011年,专利申请总数为214万件,次突破200万大关,较2010年增长7.8%。高锐表示,知识产权申请量持续增长,表明尽管经济形势不容乐观,但企业仍在创新,这对经济而言是利好消息,为经济今后几年实现增长与繁荣奠定了基础。
2011年,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超过67万件,比2010年增长35%,其中大部分增长源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申请。日本和美国居民在境外提交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多,但其中大部分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
2011年,商标申请量达到了创纪录的420万件,较2010年增加13.3%。中国商标申请量的快速增长是近几年商标申请总量增长的主要因素。2011年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超过77万件,较2010年增加16%,这一显著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也是中国。
2011年中国企业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方面表现抢眼。中兴通讯2011年提交了2826项专利申请,超过日本松下公司,排名公司专利申请量。华为则以1831项专利申请第三。[2]
2016年11月,中国专利局2015年受理了国内外申请者逾110万件专利申请,占总量近40%,超过美日韩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