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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公告 证件遗失 减资公告 登报公告 海口
公告送达的程序
人民法院在发出公告后,应当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应当写明:(一)法院名称;(二)案件的名称;(三)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四)开庭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对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遗失声明发布的内容,一般包括五个方面:1、遗失人名称2、遗失时间3、遗失原因4、遗失的物品5、遗失物品的各种具体证号。
1. 丢失人名称,即声明人的姓名。
2. 遗失原因,即声明人丢失物品的具体原因。
3. 遗失物品的各种具体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