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并未对过期药品回收事宜进行规定,更未规定药品回收的主体部门。尽管《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医疗废物的处置方式,但过期药品并未纳入医疗废物范畴。《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将过期药品按劣药处理,但均未规定如何回收和处理。
家中过期的药品不能再继续使用,处理办法,比较合理的做法是投放到药店的回收站,然后由监管部门统一处理,但目前大多数城市的药品回收站数量有限,因此只能把过期的药品自行处理,具体如下:
1、建议过期药品连同整包装一起扔掉,扔在有害垃圾筒里,也可以选择把拆出的药片用纸包好。
2、整包的冲剂类,把粉末倒出后同样用纸包起来,统一丢弃到有害垃圾中。
3、口服液可以选择把里面的液体倒掉,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后丢弃。
4、中药丸剂可以连同包装一起丢在有害垃圾桶内。
因此过期的药品一定要处置好,千万不要流失到社会上去,危害到其他人。
药品过期后不仅药效降低,还可能分解出有害物质,对人体产生损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对药品管理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随意丢弃过期药品容易造成被不法商贩重新包装重复销售、儿童捡拾引起药物中毒等恶性后果。过期药品由于污染性强,早已被发改委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