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时先后设立了“修内司窑”和“郊坛下窑”。南宋官窑器,胎为黑、深灰、浅灰、米黄色等,有厚薄之分,胎质细腻。釉面乳浊,多开片,釉色有粉青、淡青、灰青、月白、米黄等。因器口中施釉稀薄,微露紫色;而采用刮釉垫烧时,足上露胎而呈偏赤铁色,故有“紫口铁足”之称。器型除碗、盘、碟、洗等日用器皿外,还有仿商周青铜器的尊、鼎、炉、觚等陈设瓷和祭祀用礼器。
明代采取“官办民烧”的形式,开始有官厂,专烧进贡的瓷器。如在景德镇设御器厂,也称景德镇御窑厂,特派厂官,经费出自地方,编役人夫,设窑达五十几座,烧造御器即贡器。瓷器烧制经过两宋时期的发展,不论在烧制工艺,还是器具种类方面都达到了高峰,各时期都有不同的代表品种,如永乐甜白、永宣青花、成化斗彩、嘉万五彩等瓷中。
明代采取“官办民窑”的形式,开始有官厂,专烧进贡的瓷器。 如在景德镇设御器厂,特派厂官,经费出自地方,编役人夫,设窑达五十几座,烧造御器即贡器。清代与明代不同,采取的是“官搭民烧”的折中形式。其产品分“钦限”和“部限”两类,前者是专给皇帝用的,后者是给朝廷和外交礼宾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