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黄页88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河南展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供应产品 > 台北标书质量制作

台北标书质量制作

更新时间:2023-11-03 08:34:17 [举报]

检查投标金:
投标金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是基本账户转出),
银行回单是否装入标书。
东西要,信息完整。

检查商务标部分:
投标书的商务部分格式是否符合要求,逐页检查
是否响应、漏页、漏项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安全健康认证证书等
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无过期
,投标主要人员的信息、证件是否对应,有无过期。

关于国有企业下属参股子公司能否参与该国有企业组织的招标的答复
国有企业下属参股子公司能否作为投标人公平参与国有企业组织的招投标工作?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款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条没有一概禁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与投标,构成本条款规定情形需要同时满足“存在利害关系”和“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两个条件。即使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某种“利害关系”,但如果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程序规范,该“利害关系”并不影响其公正性的,就可以参加投标。(答复单位:发改委法规司)

招标人隶属于母公司子公司(科研单位),投标人属于母公司另子公司(建筑单位)的二级子公司,投标是否属于串标行为?
在招标人与投标人属于一家公司控股的情况下,并未禁止投标人参与投标,但依据《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款的规定,如果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则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是否构成串通投标,需要依具体行为进行认定。

同一母(总)公司的多家全资控股或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他们之间也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这样的情况下,各子公司同时参与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是否违反现行的法规要求?
根据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如果参与投标的子公司间不存在相互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则不违反规定。(答复单位:财政部国库司)
到底什么是采购?
采购全流程要点
业绩作为评审因素有五“不得”
三类采购工程不适用公开招标,千万别用错!

履约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考虑国内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为了避免过高的履约金增加中标人的负担,《条例》明确规定了履约金的高限额,即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该规定并未明确履约金的形式,实践中履约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标签:台北标书质量标书质量制作
河南展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阅读

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