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又名灯笼。灯笼是起源于中国的一种传统民间工艺品,在古代,其主要作用是照明,由纸或者绢作为灯笼的外皮,骨架通常使用竹或木条制作,中间放上蜡烛或者灯泡,成为照明工具。
花灯舞蹈是云南花灯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花灯舞蹈有只舞不唱的如《狮舞》、《猴棉花》等,有集体性的歌舞,如《连厢》、《拉花》等。花灯戏的行当,原来只有男女二人,以后才分为生、旦、丑三个行当,当花灯戏演出中型、大型的角色众多的剧目以后,又增加了其他行当。
“灯夹戏”时期。1938年,云南农民救亡灯剧团解散,花灯艺人熊介臣在昆明、玉溪一带教灯、唱灯。1946年熊介臣在昆明庆云茶室连唱三天花灯,受到欢迎,该茶室随后改为花灯园子,成为云南个花灯剧场,从此形成固定的职业班社。为适应职业演出的需要,花灯艺人开始大量移植滇剧剧目,如《四下河南》、《滴水珠》、《痣》、《狸猫换太子》、《红灯记》、《纱灯记》等,同时进一步学习吸收滇剧的表演程式、服装道具、舞台装置等。这种以花灯曲调唱滇剧剧目的方式,时称“灯夹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