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规定,在实施审验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验单位的股东(投资者、合伙人、主管部门等)出资情况发表审验意见的书面文件。
验资报告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一)标题;(二)收件人;(三)范围段;(四)意见段;(五)说明段;(六)附件;(七)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八)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九)报告日期。
验资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验资报告”。
不论是通过与市场参照物比较获得评估对象的价值,还是根据评估对象预期收益折现获得其评估价值,又或是按照资产的再取得途径得到其评估价值,都是对评估对象在一定条件下的价值的描述,它们之间是有内在联系并可相互替代的。但是,每一种评估方法都有其自成一体的运用过程,都要求具备相应的信息基础,评估结论也都是从某一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因此各评估方法又是有区别的。
企业价值的评估在企业经营决策中极其重要。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价值大化,企业的各项经营决策是否可行,看这一决策是否有利于增加企业价值。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往往出现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转让、合并等情况,如企业兼并、购买、出售、重组联营、股份经营、合资合作经营、担保等等,都涉及到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要对整个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以便确定合资或转卖的价格。然而,企业的价值,或者说购买价格,决不是简单地由各单项经公允评估后的资产价值和债务的代数和。因为人们买卖企业或兼并的目的是为了通过经营这个企业来获取收益,决定企业价格大小的因素相当多,其中基本的是企业利用自有的资产去获取利润能力的大小。所以,企业价值评估并不是对企业各项资产的评估,而是一种对企业资产综合体的整体性、动态的价值评估。而企业资产则是指对企业某项资产或某几项资产的价值的评估,是一种局部的和静态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