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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社保代办服务全面开放

更新时间:2024-06-21 12:06:49 [举报]

企业变更是指企业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登记事项的变化。引起企业变更的原因有以下三种:企业合并、企业分立和公司组织变更。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载明了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因此,上述事项变更都被视为“企业变更”。

企业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企业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企业注册资本的25%。

企业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企业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类型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企业,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

申报资料 (一)房屋翻建扩建申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为个人的,出具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 (2)《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3)规划部门批准的翻建、扩建手续; (4)房屋平面图; (5)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二)房屋所有权人名称变更申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2)房屋所有权人名称变更的文件或证明; (3)房屋平面图。 (三)房屋坐落变更申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2)房屋坐落变更的文件或证明; (3)房屋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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