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倒逼企业规范研发管理制度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中需要企业有相应的研发人员、研发费支出、科技成果转化。这就要求企业要建立研发管理制度,规范企业日常经营的各个流程,也有利于企业管理方式的升级完善。
2021年3月颁布的《合肥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试行)》明确规定:取得有效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
可按照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申请10万-100万的专项扶持资金。
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科技立项、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特别一些地方申请科技口补贴的条件。
科小企业在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淮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市场价值:科技部授予的资质备案,提升品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