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或相关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或相关的技工院校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或相关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职业学校本 包括中等职业教育的婴幼儿托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的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
鉴定考试安排与证书查询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保育师鉴定考试。考试合格者,由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签章《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终身有效。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进行查询鉴别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