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我公司从事各类广告片、企业专题片、动画片和有声教材的配音录音。从事配音服务已有8年时间。有录音师、设计师和配乐师,团队运作,有的业务服务人员和客服人员。拥有国内外近3000家客户,300万字配音积累,为韩国LG语言研究所录制60小时语音库,为台湾等国内出版商录制多套少儿有声教材配音。 我们对公司员工工作有严格的要求,每一个配音业务都出自至少3个人,工程项目更是严格各项流程。长春电影制片厂译制片厂只一路之隔,与长影配音演员有着良好协作关系,拥有的人物和动画配音演员资源,可承担大型的动画片、动漫片的配音制作。 我公司建有录音棚两间,在前期录音设备投入上不惜重金,采用的都是国内大型录音棚通用的数字录音设备,特别是话筒、话放等录音前期的使用,都是超过2万元级别设备,录音质量满足严格的要求。
详细资料 | |
公司名称 | 吉林省鑫雅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法人 | 张华 |
所在地 | 吉林长春 |
企业类型 | 个体经营 |
成立时间 | 2003-01-01 |
注册资金 | 人民币100万 |
员工人数 | 5 - 10 人 |
主营行业 | 广告公司 |
主营产品 | 音频 |
采购产品 | 配音员 |
主营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街1768号 |
研发部门人数 | 5 - 10 人 |
经营模式 | 服务型 |
经营期限 | 1949-01-01 至 2023-01-01 |
最近年检时间 | 2018年 |
登记机关 |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
年营业额 | 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年营出口额 | 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年营进口额 | 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经营范围 | 影视制作、宣传片拍摄、影视器材租赁;音乐制作、配音制作、录音棚出租;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形象策划设计;营业性演出经纪;网站设计、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整机销售;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摄像服务、翻译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提供OEM | 否 |
公司邮编 | 130000 |
公司电话 | 0431-858921652 |
公司产品
公司资料
- 张华
- 吉林
- 广告公司
- 音频
- 吉林省长春市街1768号
联系方式
- 陈晨
- 18304312602
- 吉林省鑫雅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 130000
公司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街17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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